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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铜川市印台区2018年苹果新建园栽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0-27 11:00   来源: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苹果新建园栽植工作的

通  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扎实推进“果业立区”战略,进一步稳定苹果面积,提高建园质量,促进我区苹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2018年苹果新建园栽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栽植任务

2018年,全区计划新栽苹果3000亩。其中广阳镇550亩,阿庄镇500亩,红土镇1050亩,金锁关镇450亩,印台街道450亩。

二、栽植时间

春季:3月中旬至4月上旬。秋季: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

三、栽植办法

坚持“政府引导支持,镇(街道)规划落实,群众自愿参与,专业技术服务”的原则,集中力量进行栽植。对不愿栽植的农户,由镇(街道)统筹协调,通过土地流转,鼓励和引导大户栽植。鼓励栽植矮化大苗,在水肥较好的地块发展矮化中间砧品种,在有足够水源的地块发展苹果双矮品种;乔化果树应栽植三年生营养钵大苗。

四、栽植品种

早中熟品种以秦阳和金世纪、红盖露等嘎啦优系为主;中晚熟品种以玉华早富、密脆、中秋王等品种为主;晚熟品种以瑞阳、瑞雪、爱妃和富士优系为主。高于90亩的苹果园选主栽品种2-3个,低于90亩的苹果园选主栽品种1个。(见附件6品种选择)

五、苗木补贴及验收办法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1、全区所有贫困村的栽植户和非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区果业局免费提供建园所需苗木,不再享受苗木补贴。

2、未享受免费发放苗木的单位或个人,新建矮化苹果园且面积在2亩以上的,按照每株补贴3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其中,每亩栽植高于80株,按照80株补贴;每亩栽植高于60株且低于80株按照实际栽植株数补贴,每亩栽植低于60株的果园不予补贴。

(二)验收办法:

1、苗木发放:对全区所有贫困村栽植户和贫困户的苹果园新建园,由镇(街道)提供核实后的《2018年新建苹果园苗木发放表》(附件2),区果业局负责免费发放苗木;成立由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局、区果业局及相关镇办组成的新建园专项督查组,负责对苗木发放及栽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新建园验收:对栽植面积2亩以上的矮化新建园,由各镇(街道)填写《2018年矮化新建园区级验收登记表》镇办自查部分(附件3),区苗木补贴验收领导小组根据上报结果对各镇(街道)2亩以上的矮化苹果新建园进行验收,合格的予以一次性补贴。所有补贴款由区财政局根据区苗木补贴验收领导小组验收结果直接打入果农惠农资金卡中。补贴对象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当年所栽植苗木的品种、价格、种类及苗木来源的发票等有关证明。

3、各镇(街道)根据附件2、附件3、附件4将发放表及栽植情况如实登记,拍照留存,公示7天后,报区苗木补贴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对各类项目已补贴过的新建园只登记备案,不再进行补贴。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有关镇(街道)要把苹果新建园工作作为果业中心工作来抓,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制定实施方案,精心安排部署,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新建园栽植一棵成活一棵。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镇(街道)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2018年我区新建园栽植办法和苗木补贴办法,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群众栽植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新建园栽植工作良好氛围。

(三)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苹果新建园工作,严格栽植标准,鼓励大户发展,全面提高苹果新建园栽植水平。区果业部门要切实做好苹果品种的布局规划、苗木质量的管控、栽植过程的技术指导工作。区财政局要做好补助资金的统筹调配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苹果新建园工作顺利进行。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新建园专项督察组对各镇(街道)的栽植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弄虚作假、群众反响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干部,将严肃追责。

附件:1、 2018年印台区苹果新建园苗木发放及验收办法

2、2018年新建苹果园苗木发放表

3、2018年矮化新建园区级验收登记表(2亩以上)

4、2018年    苹果新建园栽植情况登记表

5、印台区苹果苗木标准

6、印台苹果 建园技术规程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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