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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2018年苹果政策性保险:每亩最高赔付2000元

  时间:2018-10-27 11:01   来源:  

为了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对苹果产业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苹果种植风险,凤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凤县2018年苹果政策性保险。其中每亩最高赔付2000元,每亩保费80元。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苹果政策性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对我县苹果产业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苹果种植风险,县政府决定开展苹果政策性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承保公司和保险责任

1.承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凤县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凤县支公司)。

2.保险责任:冰冻、雹灾、风灾、暴雨、内涝、洪水等造成的苹果产业损失。

二、 参保条件

1.以村为单位投保,按亩计算,每亩不少于44株,符合苹果种植技术管理规定。

2.参保标准为果园综合管理措施到位,树龄4年以上的结果树,衰老、死亡果树不纳入参保范围。

3.因灾造成损失后,参保户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4.采取农户自愿原则。

三、保费和保额

1.保费:每亩保费80元(省政府补贴36元,市、县政府补贴4元,农户缴费40元)。

2.保额:每亩最高赔付2000元(免赔率为10%)。

四、报案程序和赔付办法

1.报案程序:苹果萌芽期至苹果成熟采收结束为保险责任期,责任期内一旦有灾害发生,参保户应在24小时内,将受灾情况分别向人保财险凤县支公司(电话:95518或4762317)和镇政府报案,并记录报案时间和接案人姓名。人保财险凤县支公司在接案后72小时内组织技术人员会同镇、村干部和参保户现场勘察灾情,并收集文字记录和影像资料以备后用。

2.赔付办法:严格按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苹果种植保险条款》,由人保财险凤县支公司具体执行。在苹果采收前参照本地同等管理水平的果园前三年单位面积平均产量定损赔付,每亩最高赔付2000元,免赔率为10%。

五、时间要求

1.参保截止时间:2018年3月27日。

2.赔付时间:2018年11月30日前。

六、几点要求

1.各镇要确定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尽快开展保费收缴、地块核对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参保任务。要采取多种方法广泛宣传苹果保险的重要性和相关补贴政策,提高广大果农的参保积极性和知晓率。发生灾害后,各镇要及时协助农户报案,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灾情勘察。

2.投保以村为单位,附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和 “一卡通”帐号复印件,投保清单由村委会确定专人填写,以电子版形式报人保财险公司,清单中的数据要详实准确,不得虚报面积,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保费收缴以镇为单位,需加盖镇政府公章,于3月27日前将各村上报的相关材料送人保财险凤县支公司(办公电话:4762317),办理苹果保险投保事宜。

附件:1.2018年苹果保险参保任务分解表

2.苹果保险投保清单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苹果种植保险条款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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